汽車險殺價競爭 金管會全面檢查 保單價格不合理就下架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3-02 21:11
車險市場競爭激烈,最近傳出有保險公司推出約定駕駛人保單殺價競爭,金管會今 (2) 日表示,已全面檢視產險公司的商品,若有價格不合理,就要求業者將產品下架。
金管會表示,國人普遍使用汽車作為日常生活交通工具,並藉由投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移轉因意外事故導致汽車毀損滅失的相關風險。因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種類及承保範圍有所差異,提醒消費者購買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前,應審慎考量自身需求。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主要類型大致可分為甲式、乙式及丙式三種,甲式的承保範圍較大,除承保汽車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所致之損失外,亦包含第三者非善意行為、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的任何其他原因(不明車損)等危險事故所致毀損滅失。
乙式承保範圍,則排除甲式的不明車損,範圍較甲式小;至於丙式承保範圍僅限於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毀損滅失。
金管會統計,去年台灣車險的簽單金額約 98 億元,民眾購買的車險以丙式最多,在總件數 96 萬件中,占比高達 76.64%,乙式為 21.69%,甲式因保費最高,占比也最低,僅 1.67%。
金管會提醒,汽車發生意外事故後,消費者應先確認所購買商品類型後儘速通知保險公司,並釐清肇事責任。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金管會規範保險公司辦理汽車保險理賠時,除被保險汽車全損致無法修復者外,應取具被保險人或經被保險人許可使用車輛人親自簽署的估價單或估修單,且以簡訊、電子郵件或書面等方式通知被保險人相關理賠資訊。
另外,被保險人的賠款紀錄將影響未來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保險費,因此消費者辦理汽車保險車體損失保險理賠申請時,應確實瞭解並核對相關明細,以避免爭議並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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