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規範退將登陸 須不損國家利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03 12:35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部開會討論,決定中將以上、政務副首長和情治人員,卸任後到中國大陸參加活動,若有損國家尊嚴,最重可剝奪終身俸。外界質疑此舉是限制言論或人身自由,但林全認為必須考量言行不能損及國家利益。(戎華儀報導)
行政院 2 號決定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退役將領或政務官到中國大陸的管制年限 3 年,違反或損及國家尊嚴,最重可追回全部月退俸,若一次領取退休金,最重將罰 300 萬元。
對於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疑慮,行政院長林全 3 號表示,政府不會限制人身和言論自由。
林全:『對於退役的高階將領,或者是高接政務官,包括我本人在內,那麼我們雖然已經離開了我們的公職,但是我們仍然在整個的社會或國家的領導的階層來看,仍然是有指標性的人物,因此我們的言行必須要不損於國家的利益,所以這些人,給予他們適當的這些規範。』
林全強調,這項規定的修改,不是要針對某些人做不合理的限制,而是以不損及國家利益的精神加以考慮。
(圖:資料照片,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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