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p「同股不同權」:引來美國證監會委員質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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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 3 月 10 日上午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的一名委員周四質疑 Snap 等公司「同股不同權」的股權結構,並認為 SEC 應該「關注某些可能對投資者有害的創新」。
「不平等的投票權代表了一些需要理解和解決的複雜而新穎的問題。」SEC 委員卡拉 · 斯坦(Kara Stein)在 SEC 的投資者顧問委員會會議上說,「我們還必須認真觀察已經出現的先例。」
Snap 公司在上周的 34 億美元 IPO 中採取了不同尋常的措施,向外部投資者發行沒有投票權的股票,引發外界擔心股東可能無法充分了解該公司的資訊,也無法對高管薪酬和戰略施加影響。
由於當前有大筆資金湧入無法賣出股票的被動型指數基金,所以 Snap 的股權結構引發了一些關於投資者應該獲得多大影響力的討論。Snap 曾經表示,該公司的投票權結構對投資者有利,因為這可以幫助創始人保住控制權。
雖然 Snap 是第一家完全沒有為外部投資者賦予任何投票權的公司,但其他科技巨頭最近幾年也發行了一些僅附帶有限投票權的股票,而很多大型機構投資者也呼籲提升自己的權益,以便更好地促進公司治理。
這種現狀正值 SEC 面臨不確定性之際。SEC 的 5 個委員席位目前有 3 個空缺,除了斯坦外,另外一名委員邁克爾 · 皮沃瓦(Michael Piwowar)是 SEC 的代理主席。
美國總統唐納德 · 特朗普(Donald Trump)已經提名華爾街律師傑伊 · 克萊頓(Jay Clayton)出任 SEC 正式主席。由於皮沃瓦和克萊頓都是共和黨人,所以身為民主黨人的斯坦將因此成為少數派,從而限制她的影響力。
皮沃瓦並未在周四的會議上透露自己對投票權的太多看法。
斯坦表示,應該研究那些在 IPO 中發行吳投票權股票的公司,因為股東將無法制約管理層。
「從長期來看,我們應該認真評估 IPO 制度。企業根據現有制度獲得投資者資金的前提是,他們必須為投資者提供權力,讓管理層為他們拿到的這筆錢負責。」她說。(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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