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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17
2.公司名稱:康和期貨(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持股 95.71 %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子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康和期貨董事會決議分派105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745,514元及
董監酬勞新台幣1,870,325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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