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469,788,381元,每股新台幣0.81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對象為本公司之法人股東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