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丞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一○六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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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區三樓332室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四)本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本公司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三)擬辦理變更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06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20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所在地
(地址:台北市11492瑞光路513巷22弄5號3樓;電話:02-87971108)
(四)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議案之討論。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採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自民
國106年5月16日起至106年6月12日止。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股票滿
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
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
023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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