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4天不違法 林美珠:看實際情況再考慮修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2 17:35
四週彈性工時勞工連上 24 天班卻不違法,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表示,四週彈性工時民國 85 年就設有機制,適用的行業需經勞動部審議、實施前需勞資雙方的同意「不能直接說就是血汗」。面對立委追問如果勞檢發現類似情況該怎麼辦?林美珠說,勞動部會輔導雇主兼顧勞工權益,勞工如果覺得排班有困難,依法也可以拒絕。(李人岳報導)
四週彈性工時勞工連上 24 天班卻不違法,成為週三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的焦點之一,勞動部長林美珠在接受立委蔣萬安質詢時表示,四週彈性工時民國 85 年就設有機制,她強調,適用的行業需經勞動部審議、實施前需勞資雙方、工會和勞工個人的同意「不能直接說就是血汗」。林美珠:『我們會經過一個評估、評估之後再送到我們的諮詢委員會,還必須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 勞資雙方應該是個和諧的關係,我想我們不能直接就說這是血汗....』
不過蔣萬安批評連續工作 24 天,怎能不叫血汗?這項規定是 85 年制訂,到了今天的勞動環境條件,難道不應該調整嗎?林美珠說,連續工作 24 天對勞工的確不公平,勞動部會再看看實際狀況,再考慮修正,如果勞檢發現連上 24 天班表,將會輔導雇主兼顧勞工權益。
面對蔣萬安追問如果的確發現這樣狀況又該怎麼辦?林美珠回應「依法行政」,如果勞工覺得排班有困難,依法「勞工可以拒絕」。不過立委仍舊質疑勞動部太過消極,林美珠重申「勞動部的立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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