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新藥:最新公告更正版本本公司與世界知名愛滋病研究中心ADARC簽署一項最新愛滋病治療型新藥Bispecific Antibodies技術及相關專利之全球獨專屬授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ADARC(Aaron Diamond AIDS Research Center)
3.與公司關係:ADARC執行長何大一是公司的共同創辦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3/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經過過去兩三年的競爭、協商及努力,本公司終於與世界知名愛滋病研究中心ADARC
(Aaron Diamond AIDS Research Center)簽署一項最新一代Bispecific抗體技術
之用於治療愛滋病之全球獨家專屬授權契約,可以在全球進行研發、生產及商業化銷售
本次研發授權之技術為該中心執行長何大一博士率領之研發團隊與比爾蓋玆基金會合作
的最新開發,技術名稱為“IMPROVEDHIV-1-NEUTRALIZING ANTIBODY POTENCY AND
BREADTH VIA CELL RECEPTOR ANCHORINGUSING BISPECIFIC ANTIBODIES WITH NATIVE
ARCHITECTURE”。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應用於治療愛滋病之新藥研發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1) Bispecific抗體是ADARC最新研發出的最新一代抗愛滋病新技術,可作為本公司愛滋
病新藥發展之第三代技術。(第一代產品技術為TMB-355,第二代為TMB-360/365)
(2)在符合本公司核心研發領域下(愛滋病),以相對合理授權條件下,向國外公司技轉
研發中之新藥,將有助於公司擴充及平衡研發組合,資源之有效運用以及公司整體價
值的評量。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1)強化及充實本公司研發新藥之產品線與實力。
(2)持續擴大本公司在愛滋病新藥研發之國際影響力,以及經營利基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技術已開發多年,多項臨床前的研發工作包括相關的動物實驗及細胞株的開發業已接
近完成。臨床一期藥動和安全性試驗可望於年底前在美展開進行。
基於雙方契約保密協議,無法揭露相關之授權條件。惟該授權案係ADARC與本公司雙方董
事會在考慮可能的利益衝突迴避,以最嚴謹之核准程序下完成相關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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