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可轉換公司債 立委促檢討配售制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03 10:47


去年樂陞科技爆發惡意違約交割,成為國內第一起公開收購公司證券卻付不出錢的案例,當中還牽涉到「利用可轉換公司債坑殺散戶,炒作股價套利」。立委曾銘宗在立法院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全面檢討可轉換公司債的配售制度,避免股權過於集中,稀釋小股東權益。(戎華儀報導)

根據櫃買中心統計,臺灣企業可轉換公司債流通餘額最高曾衝破 2100 億元,這幾年為持在 1500 億左右,每年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約有數百億的規模。


立委曾銘宗指出,現行的可轉換公司債配售採用詢價圈購,儘管公司大股東、董監事和經理人依法不得購買,但實際上仍然可透過人頭和券商、銀行配合收購,造成大股東賺飽,小股東只能賠錢。

曾銘宗:『大股東利用人頭認購,上市後企業不斷發布利多消息拉高股價,大股東再趁勢套利市場、出場,公司股價其後大跌,反而讓全體股東承擔損失,嚴重傷害股東權益。』

上市櫃公司大股東利用可轉換公司債套利坑殺散戶的情況,可不只有樂陞科技。曾銘宗表示,有些頻繁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公司也相當可疑,日前在立法院院會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檢討交易制度。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