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輪胎:本公司106年第1季自結合併稅前收益約為2.58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12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與主旨同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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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12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與主旨同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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