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私校轉退條例草案 教團批:換湯不換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17 12:35
少子化波及大學招生,大學退場議題也引發注目,教育部今年二月推出新版本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近似將送交行政院審查;但高教工會指出高教工會指出新版的《轉退條例》草案,發現與國民黨時期的版本相比,根本是「換湯不換藥」,延續了「損及公益、圖利校董」的轉型退場政策。
教育部預計在四年內編列 50 億元轉型及退場基金,提供融資和利息補貼,加速私校的轉型退場。但高教工會表示,根據教育部過去的資料,粗估至 112 學年度將減少 20-40 所大學,工會初步估計這 40 間大學的總資產,合計高達 1,300 億;換言之,如果《轉退條例》通過,等於是白白把 50 億元送給私校校董,讓校董能夠恣意倒閉大學。
高教工會也指出,《轉退條例》沒有課責機制,只有假輔導,草案第七條規定私校若有「財務結構不佳嚴重影響教學及營運」、「積欠教職員工薪資或連續減薪達三個月以上」、「生師比不符合規定」、「教學品質未通過查核」、「違反《私校法》或有關教育法規情節嚴重者」等情形,將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但對於有欠減薪事。實、違反《私校法》或相關教育法規等傷及師生權益的私校,仍是將其列為專案輔導,而非立即依據《私校法》25 條接管這些問題私校,向法院聲請解散原董事會、重組公益董事會。
此外,工會也指控《轉退條例》草案將出現辦學危機的學校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其監督輔導機制包括「設校基金及不動產信託」(第八條)以及「『得』加派公益董事以及公益監察人」(第十條)。首先,設校基金和不動產僅佔校產的一部分,如果只信託了這部分的校產,其餘還有銀行存款、特種基金、附屬機構投資等校產,仍可能被校董恣意挪用。
高教工會強調,大學退場仍應保障教師及學生權益,要求教育部針對嚴重傷害師生權益的私校應有課責義務,並強化對專案輔導學校的監督及輔導,將被列入專案輔導之學校,其校產應全數信託,並強制加派公益董監事並推選勞工董監事;未來也應確保確保校產不落入校董口袋、回歸公共使用,作為「高教公共化」基金。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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