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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超:澄清106/04/24工商時報A16版提及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6/04/24

3.報導內容:


「興櫃化工股-聯超實業(4752),連續兩年獲利都保持3元以上的亮眼成績,2015年

EPS3.93元,2016年EPS3.28元,.......。」、「......將產能擴充至2.8萬噸」、

「......也已擬定新的營運策略......」。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從未發佈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實際營收及獲利數字,概依本公司

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表為準。

(2)本公司相關資訊,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對於相關之媒體報導,

請投資人審慎判斷。

6.因應措施:

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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