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輝光電:補充本公司105年第四季財務報告附註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08
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遠期外匯合約(加註合約種類)
加註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 202 $ 142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105年12月31日
幣別 到期期間 合約金額(仟元)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6.1.6 USD120/NTD3,824
買入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美元 106.2.23 USD400/NTD12,677
加註後: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交換)合約 $ 202 $ 142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105年12月31日
幣別 到期期間 合約金額(仟元)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6.1.6 USD120/NTD3,824
買入遠期外匯(交換) 新台幣兌美元 106.2.23 USD400/NTD12,677
6.因應措施:於發現後即時發布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電子書及
IFRSs財務報表申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更正並不影響損益數字與每股盈餘,也不影響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及股東權益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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