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如興股份有限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更新特定人繳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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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105年09月0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計新臺幣7,0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6年01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52547號函同意申報生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306010成衣業。 (二)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三)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四)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五)F401010國際貿易業。 (六)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七)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八)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九)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十)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十一)H701070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十二)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 (十三)H702010建築經理業。 (十四)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十五)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十六)H703110老人住宅業。 (十七)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 (十八)J901020一般旅館業 。 (十九)E801010室內裝潢業。 (二十)F501060餐館業。 (二十一)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3樓之4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66年11月10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5年6月17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600,000,000元整,分為1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523,931,100元,分為152,393,11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7,00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二)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8.6元。 (三)發行條件: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105,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股辦法擬授權董事會核定之;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70,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向外公開承銷;其餘75%,52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3,450.10889股,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使每仟股可認購股數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認股率調整事宜,並另行公告之。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不足認購一股者,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認購不足或原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認購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及本次增資之主要內容(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或其餘增資相關作業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523,931,100元,分為852,393,11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十一、增資計劃:收購JD United Holdings Limited所100%持有之JD United(BVI) Limited與Tooku Holdings Limited流通在外之普通股股權。 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現金增資停止過戶及認股繳款期限: (一)現金增資停止過戶:106/03/21~106/03/25。 (二)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6/03/28~106/04/28。 (三)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06/05/02~106/06/16。(更新)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十五、股款存儲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及索取方式: (一)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二)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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