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晶科:澄清媒體不實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3 11:18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等媒體
2.報導日期:104/11/13
3.報導內容:「…第三波搜尋瀚荃、佳晶科技、富圓采科技等6家涉入假交易鏈的公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就上述報導未經查證,即率然刊登實感遺憾,並聲明如下:
A.本公司絕無任何虛假交易之情事。
B.本公司將配合司法調查,靜盼司法公正客觀判斷,以正視聽。
(2)本公司原有業務營收一切正常,營運與財務狀況不受任何影響。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如何發揮多重資產策略的最大優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