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專用溼紙巾新制上路 今起須標全成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1 14:36
保護肌膚嬌嫩的小嬰兒,嬰兒專用溼紙巾今(1)日起比照化粧品管理,食藥署表示,以製造日期為準,即日起只要是宣稱「嬰兒專用溼巾」的產品,業者不但必須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的設廠標準才准生產,且包裝必須標示全成分,否則就不准標榜「嬰兒」兩字做為產品品名或宣傳,標示違規者最高可罰 10 萬。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這項新規定今天正式上路,主要是考量到嬰兒皮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及皮脂層較為脆弱,且汗腺未發育完全,因此決定把過去依一般商品管理的「嬰兒專用溼巾」,提高管理強度至化粧品等級。
根據新規定,嬰兒專用溼巾將比照化粧品管理規範,包括:產品需全成分標示,禁限用成分比照化粧品;且製造廠須符合化粧品設廠標準,以保障嬰兒使用安全。
洪國登說,新規定以製造日期為準,業者仍可以販售先前庫存產品,但只要是今天出廠的產品,即必須符合新規定,若標示違規,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 10 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至於無化粧品工廠登記擅自製造嬰兒專用溼巾者,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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