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6/052.公司名稱: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訂定105年度股東紅利除息基準日暨發放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案。(2)通過審查本公司105年度董、監事酬勞及經理人員工酬勞分派案。(3)通過本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展期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