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中南部投資動能 經濟部:拉高政府投資比例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6-06 12:07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國發基金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鏈結民間創投資金,共同投資中小企業,2007 年開辦來已投資 238 家企業;中小企業處今 (6) 日指出,原則上共同投資比例為 1:1,這次提高中南部地區投資比例為 3:1,讓民間投管公司可以分散投資更多具發展潛力的投資案源,帶動民間創投公司對中南部企業的投資意願。
中小企業處指出,「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自 2007 年開辦以來,已投資 238 家企業,累計國發基金投資金額 76 億 7197 萬元,管理公司搭配投資金額 72 億 1055 萬元,總計投資金額 148 億 8252 萬元,被投資企業取得智慧財產權約 7167 件,獲得國內外獎項 319 件及穩定就業 26758 人,對國內中小企業發展及提供就業機會有明顯助益。
中小企業處表示,「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原則政府資金搭配民間創投資金共同投資比例為 1:1,這次提高中南部地區投資比例為 3:1,投管公司可以桿槓政府資金,將原預計投注在單一個案的投資資源,分散投資到更多具發展潛力的投資案源,在資金操作將更靈活有彈性。
中小企業處認為,與民間創投合作投資中南部地區後,也將因為政府提高投資金額,投管公司投後管理費用將按比例增加,對投資中南部企業後續管理所衍生的交通往返費用將有所助益,這項措施,預計將可帶動民間創投公司對中南部企業的投資意願。
中小企業處指出,為激發中、南部地區投資動能,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特別修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提高政府資金搭配專業投管公司投資比例 3:1,激發投管公司投資誘因,滿足中、南部地區企業募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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