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發會主委遭判刑確定 國民黨:政治迫害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8 15:01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因為違反選罷法,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10 個月確定,即將入監服刑,國民黨今天 (8 號) 表示,本案很明顯的是政治迫害,張雅屏表示,他經過查證,提供選民投票參考,如果還要被判刑,他「欣然接受」。
(繆宇綸報導)
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因為在屏東縣黨部主委任內,一份質疑潘孟安的文宣,被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10 個月,褫奪公權五年確定,即將在六月底入監服刑。張雅屏表示,他到屏東縣黨部後,便聽聞潘孟安在地方上的傳聞,黨部開始進行查證,當時找了各黨籍的議員,甚至還包括台聯黨的屏東縣黨部主委,經過求證之後,認為的確有這樣的事情,還有相關人士提供文件,但是法院仍然認為沒有「合理查證」『這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受到的判決嗎?假如選民需要 (在) 政黨政治之下,提供作為候選人選擇的參考資料,這樣的責任,我當時身為屏東縣黨部主委,以及當時競選系統的決議,我作出了這些文宣,提供屏東縣選民作為投票參考,假如因為我作了這些事情,而要受到兩年 10 個月,褫奪公權五年的判決確定,我個人欣然接受!』
張雅屏的律師葉慶元表示,大法官在釋字 509 號已經作了很清楚的說明,如果經過查證還要被判刑,以後還能批評政治人物嗎?這不只是被判刑的問題,而是關乎未來的言論自由問題。在判決確定後,當事人除了向監察院陳情外,也提出非常上訴,葉慶元認為,如果連郭瑤琪都可以提出非常上訴,張雅屏的案件更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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