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日月光一億?高市:要算一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9 15:02
位在高雄市的日月光 K7 廠,102 年被查獲涉嫌排放大量高濃度有害健康的強酸性廢水污染河川,高雄市環保局認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情節重大,計算日月光不法利得後開罰一億多元,日月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昨天 (8 日) 判決高雄市政府應該退回罰款。高雄市政府今天 (9 日) 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也對法院不支持市府取締污染表示遺憾,將重新計算、裁罰日月光。
(溫蘭魁報導)
日月光 K7 廠是在民國 102 年 10 月被高雄市環保局查獲涉嫌排放大量高濃度有害健康物質鎳強酸性廢水污染後勁溪,除了勒令 K7 廠停工,也依未妥善處理污水及污泥的費用所獲得不當利益加重處分罰鍰一億兩百多萬元。高雄市環保局是根據從民國 96 年到 102 年稽查日月光 70 次,有 6 次放流水違反排放標準,但日月光認為,不法利得裁處依法只能往回推三年,不能從 96 年開始算,因此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因此認定環保局裁罰期間過長及裁罰計算基礎錯誤,所以判決日月光勝訴,高雄市政府將退回一億多元罰款。
對於判決結果,高雄市政府表示尊重,將等收到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書之後重新討論、計算日月光在發現污染情況後該停工而未停工,以及工廠廢水處理功能不足,延伸超排放所產生的積極商業利益,重新計算裁罰,環保局土壤與水污染防治科科長謝輔宸說「我們要等收到判決書之後,我們內部再討論一下,重新計算,因為我們還要去蒐集資料,會再三個月內完成這個工作。」(資料照片:溫蘭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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