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6/092.公司名稱: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6.報導內容:…鴻海攜手威騰共同出資競標…。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對於聯合晚報轉載6月9日日本每日新聞,針對「鴻海攜手威騰共同出資競標」,與事實完全不符,鴻海集團特此聲明,期盼秉持專業,澄清錯誤報導,以正視聽。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