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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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4.除權(息)交易日:106/06/29
5.最後過戶日:106/07/0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0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07
8.除權(息)基準日:106/07/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息交易日106/06/29當日及以後買進者無權參加配息。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7月3日至106年7月7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因最後過戶日106年7月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6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民國106年7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本次現金股利預計於106/07/31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代為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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