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被Google fb壟斷 美報業怒吼 要求國會批准集體談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2 08:00
由美國報章組成的「新聞媒體聯盟」(NMA) 警告,主要網上新聞平台 Google(GOOG-US) 及 facebook(FB-US) 形成「雙頭壟斷」,幾乎獨攬所有網上廣告收入,令報業難以生存。NMA 要求美國國會給予反壟斷法豁免,容許傳統報章聯手與 Google 及 fb 談判。
NMA 由約 2000 個媒體集團組成,成員包括《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等大報,還有數百間較小型的媒體集團與地方新聞機構。
綜合香港文匯報、明報報導,NMA 的聲明指,由於 Google 及 fb 壟斷網絡廣告業務及網上新聞平台,傳統媒體被逼按照它們的規定報導新聞,例如新聞的報導形式、優先順序及收費。這些規定促成新聞商品化,導致假新聞氾濫,混合「真新聞」當中。
聲明續指,報業談判力量分散,難以打破「雙頭壟斷」,現時的反壟斷法亦過時,無形中保障 Google 及 fb 的領導地位。若國會發出反壟斷豁免,業界能聯手加強保護知識產權,改善網上訂閱機制,以及更合理地攤分廣告收入及客戶資料。
聯盟主席查維恩指責,Google 及 fb 沒僱用記者,不像傳統報社般親赴現場取材,「他們不會派記者上戰場,不會深入調查政府貪腐」。查維恩批評,網上平台指望報社負責這些消耗成本的工作,自己卻坐享其成,有質素的新聞對民主傳承非常重要,亦是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
NMA 引述互動廣告事務處 (IAB) 的數據,指 Google 及 fb 在每年價值 730 億美元的數碼廣告市場,取得逾 70% 份額,並幾乎搶佔所有數碼廣告開支的增長。
大部分讀者透過 Google 搜尋或 fb 動態消息 (news feeds) 取得新聞資訊,業界近 8 成網上轉介都來自 Google 及 fb,中斷了媒體與讀者之間的聯繫,因此業界希望重奪主動權,爭取合理的廣告分帳及數據分享。
道瓊斯及《華爾街日報》母公司新聞集團 (News Corporation) 一直指摘 Google 和 fb 是「盜版」平台。作為 NMA 一份子的《紐約時報》指出,業界正爭取國會立法,向 Google 和 fb 採取反壟斷措施,保障新聞業界的權益。
由於美國法律不容許媒體採取聯合行動,因此業界須找到國會議員願意代表傳媒提案,爭取國會豁免其採取集體行動的限制。然而,這種豁免並不常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罕有批准涉及反壟斷條例的豁免。平均 8 至 10 年才有一宗申請獲國會豁免。NMA 稱,在當前環境爭取立法相當困難,但業界必須嘗試,新聞價值須受重視。
Google 的聲明稱,希望協助新聞業成功推動數碼化,近年已建立許多專門產品和技術,助業界傳播資訊,支持出版業營運。fb 稱,新聞行業必須具備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fb 希望在這發展過程發揮作用,fb 與數十家新聞機構進行了具建設性對話,並期待未來有更多溝通。
根據調查機構皮尤 (Pew) 中心的數據,去年報業收入下降 10% 至 180 億美元。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去年利潤為 190 億美元,fb 利潤則為 100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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