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7
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報導:「數位看板、遊戲等產品持續成長,全年營收...」。
7.發生緣由:
1.關於媒體報導「今年全年營收年增率至少10%起跳,毛利率則力拚維持與去年一致,
也就是32%至34%的水準..」,純屬媒體臆測,本公司不作任何評論,
且本公司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
2.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方式予以發佈,對於媒體
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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