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6/07/182.發生緣由:依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6年7月17日金控財字第10615402801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派任董事林怡女士自106年7月18日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