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6/07/192.函請補正期限:106/07/213.補正內容:本公司105年度股東會年報補正新增第50~54頁部份內容及其他頁碼順延。4.因應措施:補正後年報電子檔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版)。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