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補充原104.2.13公告董事會通過參與台車公司股權投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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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灣車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6/7/20~106/7/2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以每股10.6元向唐榮購買其持有的台車股份24,610,000股,總金額260,866,000元。
2.以每股10元認購台車公司現金增資股份44,949,811股,總金額449,498,11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車輛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台車公司辦理現金增資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董事會決議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可行性研究報告辦理;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台灣車輛公司95,527,811股;47.764%股權;無權利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47.60%;73.47%; 19,902,592千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培植爭取後續海內外軌道產業標案的能量,確保台車能達成如期如質
交付新北市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案輕軌車輛的任務,
達成國車國造之目標。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04年2 月13 日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04年2 月13 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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