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說明本公司董事長及同仁配合司法調查事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02
2.公司名稱: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說明本公司董事長及同仁配合司法調查。
6.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長及部分同仁於7月31日配合司法調查,董事長暨同仁均已回到工作崗位,
公司之營運一切正常。該調查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配合相關單位後續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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