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待因 公告12歲以下和產婦禁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02 21:08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2 號)公告修訂含「可待因(codeine)」成分藥品使用原則,禁止未滿十二兒童和產後哺乳的婦女使用含可待因成分的成藥,醫師開立處方藥時,除非沒有能替代的藥物,才能謹慎使用於未滿十二歲兒童。(戎華儀報導)
「可待因(codeine)」有止咳效果,因此大多被用於止咳止痛藥物。衛福部指出,近年來國際上發布許多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止痛藥品,用在兒童身上出現呼吸系統不良的反應,包括呼吸緩慢、微弱,呼吸困難、有吵雜聲,因此衛福部經藥品安全評估資議小組討論後,考量國內有更安全的替代藥品可用,決定禁止 12 歲以下兒童和產後哺乳婦女使用含可待因的成藥。
食品藥物管理署科長王博譽:『最近因為陸陸續續有很多國家他們有發不出來,他們發覺說,可待因好像有一些小朋友使用的話,會有抑制呼吸的作用,所以他們覺得說,因為有這樣的風險,所以禁止 12 歲以下的小朋友使用。』
至於醫師處方藥物,王博譽表示,除非沒有其他替代藥品,而且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醫師才能考慮將含可待因藥品用於未滿 12 歲兒童,對於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也應謹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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