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興紡織: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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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13日,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02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202,00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6年7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23735號函核准;並奉經 濟部民國106年7月17日經授商字第106010976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亦已經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8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060014819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一)、C301010紡紗業。(二)、C302010織布業。(三)、C306010成衣業。(四)、F104110布疋、 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五)、F111090建材批發業。(六)、F401010國際貿易業。(七)、G801010 倉儲業。(八)、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公司所在地: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八鄰下浮尾119-3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8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自104年6月15日至107年6月14日。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5年9月4日,第三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6年6月13日。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NT$6,000,000,000元,分為普通股600,000,000股;實收資 本額為NT$4,000,000,000元整,分為普通股400,000,000股,每股金額NT$10元整。 七、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1,980,000,000元整,分為普通股198,000,000股, 每股金額NT$10元整。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一)減少資本新台幣2,020,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202,000,000股。 (二)減資比率:50.5%,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 495股(即每仟股減少505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 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九、減少資本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 十、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10月5日,並自106年10月11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6年9月30日。 (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10月1日起至106年10月10日止。 (四)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6年9月29日起至106年10月10日止。 (五)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6年10月11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一、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以匯款方式或銀行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 由股東支付。 十二、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6年10月11日)後,股東持現股舊股 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之新股票換發聲請書等,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6年10月11日)後,股東持現 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集保 存摺等,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 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六、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依公司法第279條之規定,於減資登記後,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自106年7月18日至 107年7月17日),通知各股東換取並聲明逾期不換取者,喪失其股東權利,本公司得將其股份拍賣,以賣得之 金額,給付該股東。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伍、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 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 東當年度所得,特此告知各股東。詳細作業情形,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註一: 貴股東如於106年9月30日前將目前手中持有之緩課股票送存個人集保帳戶,將視同放棄緩課並以面額 列入當年度所得,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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