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創科技: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105年12月13日及106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 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4104號函核准 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 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3020 電器批發業。 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5、F213010 電器零售業。 6、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9、I101040 機電工程顧問業。 10、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1、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2、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13、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14、C901010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15、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16、JE01010 租賃業。 1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968,000,000元整,分為9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7號10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 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9年3月28日訂立,最近一次係民國106年 6月28日作第16次修訂。 八、本次增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68,000,000元,分為106,8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本次現金增資共計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內 容如下: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 數之10%,計1,000,000股由員工優先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八條之一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1,000,000股對外公開銷 售;其餘發行股數80%計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82.64462809股。原股東認 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未定,另行公告。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06年9月6日至106年9月12日。 洽特定人之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06年9月13日至106年9月14日。 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廠房。 十一、代收價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二、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三、股票簽證機購: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十四、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式:請親洽或附回郵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http://mops.twse.com.tw)。 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 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 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 行公告。 肆、茲訂定106年9月3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規定自106年8月30 日至106年9月3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 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6年8月29日下午4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 段210號B1F;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6年 8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 伍、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 帳戶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免 影響股東權益。 陸、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相關財務報表,請逕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查閱。 柒、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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