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澄清經濟日報A14版106年8月21日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4版
2.報導日期:106/08/21
3.報導內容:
新聞標題:因華藥物授權報佳音
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
(1)因飛諾近期將與美國藥廠Glenmark簽署正式銷售合約(已經完成意向書簽署),準備
申請藥證中,最快明年在美國開賣。
(2)土耳其方面,已經與當地M藥廠簽訂銷售意向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
(1)因飛諾於2017年3月與美國藥廠Glenmark簽訂意向書(Non-binding term sheet),
尚未簽訂正式銷售合約,目前準備申請美國藥證中,於美國開賣時點係屬法人及媒體推
測。
(2)因飛諾於土耳其市場,目前與土耳其當地藥廠洽談中,本公司尚未與當地M藥廠簽訂
銷售意向書,確定簽約時點,以本公司之公司官網上公佈之消息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
佈之重大訊息為主。
6.因應措施:
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審
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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