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櫃: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6年6月1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5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8,470,235元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420,0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28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茲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G404011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2.G409020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棧埠業。 3.G409050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4.G702010船舶勞務承攬業。 5.E604010機械安裝業。 6.JA02990其他修理業。 7.G801010倉儲業。 8.IZ06010理貨包裝業。 9.F113010機械批發業。 10.F401010國際貿易業。 1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2.G406061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13.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14.JE01010租賃業。 15.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6.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17.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18.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19.H701060新市鎮、新市區開發業。 20.CD01070商港區船舶小修業。 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275號 (四)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800,000,000 元,分為18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210,033,900元,為普通股。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58年10月2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6年6月14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4,200,6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2,420,068股,均為普通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數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34,234,580元整,每股新台幣10元,計123,423,45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股票,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8,470,23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7元,現金股利配發至單位新台幣元為止,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本公司訂定106年10月11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茲經本公司106年8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配息及配股基準日擬訂於106年9月12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9月8日至106年9月12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6年9月7日下午17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如因買回庫藏股或因事實需要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配息率發生變動,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全權調整之。 五、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另尚未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明文件之集保新戶股東請儘速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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