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昕國際:本公司106年現金減資相關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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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新台幣380,090,3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8,009,037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76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 1、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 F114010汽車批發業 3、 F214010汽車零售業 4、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5、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6、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7、 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8、 J901020一般旅館業 9、 J901011觀光旅館業 10、 H704041不動產代銷經紀業 11、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伍拾億元,分為伍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5號12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已無監察人。 (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二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380,090,374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800,903,740元。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380,090,370元,每股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8,009,037股。 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342,081,3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20,813,370元。 (十)減少資本緣由:提高股東權益報酬率,並維持穩定之每股盈餘。 (十一)減資基準日:106年9月1日(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6年10月18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民國106年10月19日至民國106年10月3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6年10月20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10月21日至民國106年10月30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6年10月25日。 (六)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民國106年10月31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6年10月31日。 (八)依本公司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停止轉換期間:自106/9/1~106/10/30止。 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摺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四)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候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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