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關于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5 11:34
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确,要在省(區、市)?做到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費率政策和繳費?準、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待遇支付?準、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等五個方面統一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其他地方也可以在省級建立調劑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規則和比例上解到省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集中管理,用于調劑解決各市(地)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缺口。《意見》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省級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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