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興業國際(00480-HK)將沒收未領取的2010/2011年度股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興業國際(00480-HK)公布,按照公司章程細則規定,凡在宣派股息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公司董事會可將有關股息沒收及複歸公司。
至此,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宣派而于2017年9月30日仍未領取的股息將予以沒收及複歸公司,即2010年11月22日宣派的中期股息每股7港仙,2011年6月22日宣派的末期股息11港仙。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 挺創意抽獎金,投越多中獎機率越高!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