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本公司一○六年度國內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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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三條。 公告事項: 一、發行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櫃檯買賣開始日:中華民國106年9月4日 三、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日期與字號: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8月29日證櫃債字第證櫃債字第10600240611號號函。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9月1日證櫃債字第10600244932號函。 四、發行條件: (一)債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一○六年度國內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稱「本公司債」)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貳拾億元整。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每張面額為壹仟萬元整。 (四)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七年,發行期間自民國106年9月4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13年9月4日到期。 (五)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面額十足發行。 (六)票面利率及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年息1.17%,自發行日起,每屆滿一年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 息一次。每壹仟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七年到期乙次償還本金。 (八)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九)擔保方式:無。 (十)銷售對象:本公司債之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十一)受託人:本公司債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 (十二)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代理還本付息事宜。 五、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並已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歡迎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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