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查封房產 國民黨:成黨產會附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07 16:33
行政院黨產會追徵國民黨黨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國民黨發出公文,查封國民黨在台北和金門的不動產,國民黨今天 (7 號) 表示,國民黨有提出其他清償計畫,但是都被行政執行署拒絕,國民黨批評行政執行署已經成為黨產會的附屬機構(繆宇綸報導)
國民黨在 9 月 6 號收到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出的公文,將國民黨持有的不動產加以查封,由於國民黨只是公文副本收文者,因此沒有附件,只知道正本發給松山、古亭、新店、金門等四個地政事務所,也就表示這四個地政事務所轄區內的國民黨不動產遭到執行署查封,以抵償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加以追徵的 8.6 億元轉帳黨產價款。國民黨表示,國民黨訂有清償方案,國民黨原先主張用民國 36 年的黃金債券行使抵銷權,但黨產會認定債券無效,接著想用中投、欣裕台的股票抵債,但也被黨產會以「已經收歸國有」為理由而拒絕,連想要用中投、欣裕台 104 和 105 年的股利,以及出售原中央黨部的一億元尾款抵償也遭到拒絕,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說『他們 (行政執行署) 說黨產會說不行,他們說黨產會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所以我們說:行政執行署已經變成黨產會的附屬機構!』
國民黨表示,黨產會認定中投和欣裕台為不當黨產,決定收歸國有,但國民黨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停止執行,法院裁定國民黨勝訴,所以中投和欣裕台現在還是國民黨的財產,再依據黨產條例第九條,追徵行政處分屬於該法規定的「法定義務」,依法不論黨產會是否認訂為不當黨產,都可以提出做為清償方案,國民黨將提出行政救濟,也會追究決策者應負的行政和國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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