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6/09/26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RedhorseEdutainment株式會社(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Redhorse(Asia)Ltd.100%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006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783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Redhorse(Asia)Ltd.協助孫公司RedhorseEdutainment株式會社營運資金需要。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966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1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6.其他應敘明事項:(1)子公司Redhorse(Asia)Ltd.2017/09/26新增資金貸與RedhorseEdutainment株式會社日圓35,000,000元,匯率以臺灣銀行9/26日圓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0.2704計算之。(2)本次公告係因RedhorseEdutainment株式會社與ProjectEarth合同會社合併,合併後RedhorseEdutainment株式會社為存續公司,並承接ProjectEarth合同會社資金貸與餘額後達公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