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冰淇淋遭爆賣過期品 罰12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27 12:02
知名比利時蜂鳥冰淇淋 (Glacio) 台灣進口商遭爆疑似賣過期食品,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衛生局 8 月 14 及 9 月 7 號到進口的台灣公司「振紳洋行」稽查,在業者庫房及製作場所發現貯放 5 項過期食品,衛生局立即封存 430 件共 131.2 公斤,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 120 萬元罰鍰。(林麗玉報導)
代理比利時蜂鳥 Glacio 冰淇淋的台灣公司「振紳洋行」,遭員工檢舉,販售過期冰淇淋給飯店、高價吃到飽餐廳等,台北市衛生局分別在 8 月、9 月兩度前往業者的庫房及製作場所稽查,發現貯放了 5 項逾期食品,
其中 8 月 14 日稽查,現場查獲庫房貯放 4 項逾期食品 425 件一共 126.2 公斤,立即封存「BELGIAN CHOCOLATE(已開封: 有效日期:2017.7.29)」、「比利時原裝進口 - 草莓雪酪 (未開封: 有效日期:2017.4.4)」、「比利時原裝進口 - 香草玻本冰淇淋 (未開封: 有效日期:2016.8.9)」、「比利時原裝進口 - 櫻桃冰淇淋 (未開封: 有效日期:2017.4.4)」。9 月 7 日配合市府聯合稽查,再度查獲 1 項過期八年的「咖啡豆 (未開封: 有效日期:2009.7.19)」5 公斤,現場立即封存。北市產發局認定,這家公司沒有依法辦理工廠登記,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10 條第 1 項及第 30 條第 1 款規定,現場勒令停工並限期完成工廠登記。另外查獲貯放過期食品,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也規定,食品業者應定期檢查販售區及庫存區食品的有效日期及完整標示,及時清理包裝毀損或已逾有
效日期食品,並保存相關紀錄 5 年,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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