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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需兩年後方可轉讓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桂林市住建局網站消息,桂林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員會與桂林市房産管理局于9月25日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購房人(以家庭為單位)在桂林市區(不含雁山區和臨桂區)購買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兩年後方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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