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泰:邦泰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票暨上櫃買賣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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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106年6月2日股東常會中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票36,006,3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60,063,9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7197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106年9月6日經授商字第 1060112246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9月12日證櫃監字第1060025557號函同意於106年11月6日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 貳、減資換發股份總額: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20,306,3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3,063,91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60,063,9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6,006,391股。 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84,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43,000,000元。 四、換發比率為每1,000股換發700.710904股(即每1,000股減少299.289096股)。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除採無實體發行外,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參、新股票換發及上櫃日期:106年11月6日(採無實體發行)。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肆、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票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劃撥費用)。 二、股東若持有現券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一)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無實體股票。) (二)舊股票。 (三)股東原留印鑑。 三、買進尚未辦妥過戶者,請備妥下列文件先辦理過戶手續再申請換發: (一)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 (二)舊股票。 (三)轉讓過戶申請書。 (四)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五)股東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 四、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 2702-3999。 伍、特此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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