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1/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4G ITS智慧車隊管理合作計劃案合作備忘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由中華電信領軍,提供完整ITS雲端化車載
資通訊(Telematics)車訊快遞管理平台整合服務、本公司及研華共同提供4G智慧車載
終端設備(Mobile Data Terminal, MDT),以全新4G概念將完整的智慧車隊管理系統解
決方案,提供給台灣的計程車、與快遞貨運、冷鏈物流等業者使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透過三方合作之4G ITS智慧車隊管理系統合作計劃,提供
給台灣的計程車、與快遞貨運、冷鏈物流等業者完整的4G概念智慧車隊管理系統解決方
案;未來,也將進一步依專案需求,將此解決方案輸出至全球各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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