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10/31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趙藤雄經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5.5億元交保,現已完成交保手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