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預告使用者付費年代 網路「不中立性」原來長這樣
鉅亨網編譯林懇 2017-11-01 16:12
據《電玩家》報導,目前美國有相當程度的「網路中立性」。台灣依電信法第 26 條之 1 第 1 項第 8 款,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不得「無正當理由,對其他電信事業或用戶給予差別待遇」,也同樣有著某種程度的網路中立性。
然而,近期葡萄牙政府對於網路的「不中立性的態度,正受到消費者廣泛抨擊。
舉例而言,母公司為荷蘭 Altice (ATUS-US) 旗下的網路服務供應商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 MEO 開始對網路使用做區隔,如通訊軟體、社群軟體、影視等,故市場廣泛質疑,葡萄牙政府對於「網路中立性」的忽視,造成了該國的網路服務商亦無法遵循。
葡萄牙的消費者如選擇了 MEO,當購買的數據量使用完畢後,可依據軟體的使用類別,再做後續購買。據了解,目前希臘也有類似的情況。
「網路中立性」是什麼?
當網路用戶上網時,都希望可隨心所欲的連上任何網站,也相信寬頻與電信公司不會對其資料做篡改,更不會限制用戶上哪些網站。言下之意,就是上網的使用者只要擁有上網權限,瀏覽的任何網站與流量都是平等的。
舉例來說,以常用臉書 (FB-US) 的葡國使用者如數據用完後,可購買「社群媒體」的網路用量,而爾後的網路只限使用者用社群媒體軟體,如需看谷歌 (GOOG-US) 的 YouTube,則需購買「影視」類網路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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