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東商銀:遠東銀行董事會決議取消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四十億元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11-03 18:40第二條第11款1.事實發生日:106/11/032.原公告申報日期:106/03/21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通過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四十億元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考量資本需求情況,取消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計劃, 改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順位金融債券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遠東商銀:董事會決議擬處分新竹地區不動產下一篇第一金控: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蔡慶年先生解任,由董事吳瑛女士代理董事長職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