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10
2.公司名稱:倉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上櫃承諾事項,擬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部分條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依法提請最近一次股東
常會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上傳修正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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