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倉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10

2.公司名稱:倉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上櫃承諾事項,擬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部分條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依法提請最近一次股東

常會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上傳修正後條文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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