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昇休閒:為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增加現金流量,擬出售【陽明攬月會館】、【花蓮旭日二館】以及【高雄員工宿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17 17:40
第三十四條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陽明攬月會館,新北市金山區中信北路16巷38號
2.花蓮旭日二館,花蓮市民生路35號及37號
3.高雄員工宿舍,高雄市鳥松區球場路38號
2.事實發生日:106/11/17~106/11/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陽明攬月會館,土地約393.55坪,建物約289.51坪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陽明攬月會館,百達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材攀(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陽明攬月會館,不適用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陽明攬月會館,不適用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1.陽明攬月會館,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3,377,648元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陽明攬月會館,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新台幣壹仟萬元整(簽訂意向書時支付)
第二期新台幣參仟萬元整(賣方完成董事會出售決議後支付)
第三期新台幣陸仟萬元整(由買方辦理銀行貸款或自備款項清償他項權利)
第四期新台幣貳仟萬元整(本價金為附買回保證金,買方不須支付本期款項)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陽明攬月會館,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價報告
本次處分不動產作業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董事會
通過之交易條件及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2.花蓮旭日二館,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3.高雄員工宿舍,待相關交易條件確認後再公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31,077,43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鄭義嚴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本次交易仲介佣金範圍為成交價格3%以內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償還銀行貸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1.【花蓮旭日二館】擬以不低於新臺幣參仟伍佰萬之價格售出,
同時為維持營業規模,將積極爭取售後租回方式,得維持本公
司營業收入不變,租金預計為新臺幣貳拾萬元。
2.【高雄員工宿舍】擬以不低於新臺幣貳仟伍佰萬之價格售出,
由於較不具經營價值,擬不採取任何售後租回協議。
3.本次處分不動產作業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擬授權
董事長依上述交易條件及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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