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23
2.公司名稱:普生(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07年2月1日起,
改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業已於106年11月22日經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保結稽字第1060022815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07年2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相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
至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五樓,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電話:(02)256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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