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開鍘〉中信金替「離職員工」辜仲諒付1億元保釋金 遭重罰千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12-05 18:22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以來,多次提到要強化公司治理,且是「棒子和胡蘿蔔」雙管齊下,今天,顧立雄親自主持金管會記者會宣布中信金、大同及永豐案的懲處案。其中,顧立雄表示,中信金控 (2891-TW) 為在職及離職員工 (指辜仲諒) 墊付刑事案件保釋金 1 億元,在法遵及內控有缺失,重罰中信金 1000 萬元罰鍰,並停止中信金執行總經理吳一揆職務 6 個月、中信金的法遵長金延華執行法遵職務 3 個月。
特偵組去年偵辦中信、國寶集團涉掏空及內線交易等弊案,當時對辜仲諒展開近 15 小時馬拉松式訊問後,諭令以一億元交保。金管會今天表示,當時辜仲諒被檢方裁定以一億元交保,但辜仲諒已是「離職員工」,卻由中信金代為墊付天價交保金,在法遵及內控有缺失,總經理吳一揆因為未善盡督導責任,因此予以重罰。
顧立雄表示,中信金控是一個經營不錯的金控公司,但「中信金內部控制碰到大股東就失靈,這是一個明顯的例證。」中信金應將公司利益為最優先考量,不應該將大股東利益置於公司利益之前,金融持有大眾的資金,應為公司治理的典範。
顧立雄指出,這筆 1 億元保釋金中,撥付其中 9260 萬元,都是針對「這名辜姓離職員工」,但涉案內容是「辜君」個人行為,與中信金控業務無涉。
顧立雄進一步表示,其實,紅火案、亞洲廣場大樓、內湖購地案等「都涉及這位大股東」(指辜仲諒),中信金也都替辜仲諒提供保釋金,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金融業「產金分離」的概念,就是不要「碰到大股東就失靈」,希望經金管會今天重懲之後,中信金是最後一次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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